北京时间5月14日,中足联官方发布处罚决定,昆明城星球员李冠豪因实施暴力行为(推击对手颈部),停赛3场、罚款人民币1.5万元。
关于对昆明城星足球俱乐部队球员李冠豪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
各赛区组委会、各足球俱乐部:
2025年5月10日,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九轮场序第98场,昆明城星足球俱乐部队与武汉三镇B队的比赛在云南科化足球训练基地举行。
根据比赛监督报告、裁判报告、视频、情况说明及听证,当比赛进行到第86分钟时,昆明城星足球俱乐部队7号球员李冠豪实施暴力行为,在死球状态下推击武汉三镇B队11号球员颈部,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。
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,作出如下处罚:
一、对昆明城星足球俱乐部队7号球员李冠豪处以停赛3场;
二、罚款人民币1.5万。
上述罚款应按照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。
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将依照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》的规定,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,净化赛场风气。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。
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
主任:周明
2025年5月14日
当时比赛转播画面并没有记录下来李冠豪的染红动作